我的朋友应该在06年11月退休,但在06年3月被刑拘,于09年11月下判决,现已刑满释放,不知这种情况如何办理退休和养老保险,我的朋友是高校的工作人员。
这种情况比较倒霉,不同于退休后被判刑。只能领低保了。
刑满开释后,不存在补办退休。如其被判刑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自其刑期开始之日,社会保险统办机构即应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此前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支属。
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
青海省劳动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
报来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后工资或生活费如何发放的请示》(青劳人薪字〔1999〕040号)、《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被判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期间生活费如何计发问题的请示》(桂人报〔1999〕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工资处理问题函复如下: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处理问题
(七) 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
(九) 在采取上述强制措施、受行政或刑事处罚期间,不计为工龄。
降级使用,可办理有关手续。劳动人事部门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