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洋水师铁甲舰“定远”号

海军衙门制定的《北洋海军章程》

第一次鸦片战争海域图
鸦片战争后期,林则徐、魏源相继提出了较为长远的海防大计。
同治七年,江苏巡抚丁日昌草拟了一份《海洋水师章程》,首次规划了建立中国近代海军海防的方案。
同治十三年,清廷进行了中国近代第一次海防大讨论,左宗棠的“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二者并重”的观点为清政府所采纳,此后由李鸿章、沈葆桢分别主持北洋与南洋防务,开始成规模地筹建近代海军。
光绪十一年,清廷进行了第二次海防大讨论,得出了“目前自以精炼海军为第一要务”的结论,决定成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
光绪十五年,美国的一份报告中称中国的海军实力列世界第9位,这也成了清政府不思进取的借口。
光绪二十年,在李鸿章“保船制敌”“避战保船”的战略思想下,甲午海战以北洋舰队的惨败而告终。
面向海洋,是近代世界强国发展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而近代中国海洋意识的觉醒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中国是世界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海洋也是中华文明赖以成长、发展的一个要素。中华民族在造船航海方面曾取得伟大成就,明代郑和七下“西洋”,堪称世界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但由于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历朝历代基本上采取“重农抑商”政策,商品经济受到人为的阻碍;加上明、清两代推行“海禁”,使闭关自守、重陆轻海倾向占据主导地位,因此迟迟未能形成海权意识。直至19世纪中叶鸦片战争爆发,面对西方列强用武力叩关破门,才开始萌发了近代海防观念。
海防意识的萌发
鸦片战争(1840-1842)后期,林则徐、魏源相继提出了较为长远的海防大计。林则徐强调“船炮水军断非可已之事”,“有船有炮,水军主之,往来海中,追奔逐北,彼能往者,我亦能往”;魏源则明确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要学习西方先进的船炮,建立一支新式海军,“集于天津,以创中国千年水师未有之盛”。
“自强新政”兴起后,刚刚萌发的近代海防意识得到进一步发展。李鸿章呼吁:“外国猖獗至此,不亟亟焉求富强,中国将何以自立?”同治五年(1866),左宗棠更上疏清廷,阐明加强海防的重要性。他说:“自海上用兵以来,泰西各国火轮、兵船直达天津,藩篱竟成虚设,星驰飙举,无足当之,欲防海之害而收其利,非整理水师不可;欲整理水师,非设局监造轮船不可。”左宗棠认为当西方列强争雄海上、争夺海权之际,中国不能自甘落后、无动于衷,他形象地比喻说:“彼此同以大海为利,彼有所挟,我独无之。譬犹渡河,人操舟而我结筏;譬犹使马,人跨骏而我骑驴,可乎?”他已经认识到建设一支近代海军不仅是加强海防、抵御外侮的需要,也是“防海之害而收其利”的需要,这无疑是近代中国人逐步树立海洋意识的一个新突破。虽然左宗棠当时对“海洋之利”的内涵认识还比较肤浅,但应该说已经有了初步的海权意识。
同治七年(1868),江苏巡抚丁日昌草拟了一份《海洋水师章程》(直到6年后才经代奏转达朝廷),提出要建立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新式海军,“每洋各设大兵轮船六号,根钵轮船(炮艇)十号”,并各设提督统辖,彼此呼应,联成一气。三洋各设三座制造厂,“水师与制造相互表里”。丁日昌的条陈,首次规划了建立中国近代海军海防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