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民一家(左为朱旦华、小孩为毛远新)
给党的信(节录)
我一九三七年只身从上海去延安参加革命,在将近七十年的革命生涯中,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坐过敌人的监牢,也被下放劳改过。但我从不后悔,只觉得自己为党和人民所作的贡献太少。毛泽民烈士为革命事业英勇牺牲,方志纯同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们永远是我也是我的子女们学习的榜样。我已九十多岁了,我想在现在住的房子继续住下去,我死后,房子交公。我还有一点存钱,交给我的大儿子,全部用于我的后事开销,尽量不要再给组织增加负担,我认为,毛泽民烈士和方志纯同志的革命精神和优良品格,是留给子女们最宝贵的遗产。
……
最近得知,省委要以低廉的价格为一些老同志,包括我,提供新房子,我理解并感谢省委对我们这些老同志的关心和照顾。趁我现在头脑还清楚,正式向领导表明:我不要买新房子,请组织上把这个指标留给那些比我更需要的老同志吧。同时,也请领导监督,不许任何亲属打我的旗号,利用这个指标。
这是我认真思考后做的决定。也是我一个老共产党员的遗嘱吧。
朱旦华
200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