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死亡情况家属可怎样找赔偿?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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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在云南的某家钢铁公司做工,因在前两天突然死去,现在不知应该怎样找赔偿!

1、因厂内没有安排住宿,所以在离厂不远的地方自租了一民房居住。

2、头一天都正常的上班、下班,下班后在第二天的中午(正在烧菜的过程中死亡)。

3、死亡前从未听说过他什么地方不舒服,以前也未出现过什么病疼类情况。

4、死亡后因家属等不懂法,至使死者按农村风俗拉到农村下葬入土。

5、因家中上有父母、下有2个儿女及妻子,现找到该厂请求给予一定的帮助,他们总是以不在厂内死亡为由不予理采。请各位律师给予指导。

6、由于该事件关系着一个无数人员生存问题,故请不懂法律者勿作介解,以免造成后患。谢谢!!

由于你朋友的突然死亡并不是在工作中,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能够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并不等于不可以享受相应的患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以山东省为例:

山东省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一、丧葬费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二、一次性抚恤金

企业职工死亡时上一年度职工10个月平均工资。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三、供养亲属困难补助金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280元(青岛七区标准)、250元(青岛五市标准)、220元、200元、180元。

建议向云南省或朋友所在的云南某家钢铁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你朋友享受相应的患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

要是想硬往工伤事故上靠,不怕麻烦的话,可以找有关部门做一个法医鉴定。

另外,你朋友工作的企业应该为他买了社会保险了。社保上应该能给些钱。当然了不如工伤事故给得多。

如果能证明该人员是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或是在工作期间、工作原因造成的疾病突发死亡(48小时内)可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企业好的话,也会适当所谓的放松,就是尽量往这方面靠。不然企业最多就给个人道主义,不会有太多的

由于“该事件关系着一个无数人员生存问题”,所以,我只能实话实说。依我的看法,你朋友的死亡情况构不成工伤。

至于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待遇标准,大致如下--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

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要求公司赔偿难度大,因为人已下葬,很难确定死的原因;公司可以从人道主义给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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