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情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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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7月13日进新公司上班,但是领导说好试用期2个月,每个月是2500元,转正后3000元。

今天是11月10日了,我拿到工资还是2500元,郁闷啊!

而且工作近4个月,什么劳动合同都没签过!

是上海的民营企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双倍支付劳动报酬。

这种情况很普遍,建议和人力资源部沟通一下,如果实在不满意,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这样的企业欺负新人的太多太多了,一要么和老板谈加工资,二要么拿腿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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