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啊。。。。09年四月至六月在一家灯饰城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拖欠二个月资1200元,每次去要,不是说等两天,就说老板不在,反正就是不给......
.......该怎么办啊.....
.....去法院起诉,又没有什么书面证据....苍天啊....
....现在能找到熟人证明我曾在原单位上班,这能算是证据吗?可以凭此去起诉吗?还有我的同事能做证人吗?他的工资也没发?。。。。
。。。。对于和原单位协商,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只想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现在不知道第一步该怎么走。。。请求朋友们的专业点的帮助,,,感谢!
。。。。现在就是觉得特别的气愤,,钱不要了,想把老板杀了,,,,
应用法律最有效
到法院立案,有证人可以的
如果你只是希望拿到工资,很好办,打个电话给劳动局投诉,很快就可以得到办理的.
上次有个男孩子,上班三个月,老板不给钱,他要回家,连路费都没有,我看他可怜,用手机查了劳动局的电话,让他打过去,结果不到半个小时劳动监察的车就开过来了,老板赶紧给了他三千块钱,还买了几条烟送给劳动监察的人.
劳动纠纷是很普遍的,但是你切记不可因为一些小纠纷,而害了自己。不要让自己从受害人,变成侵权人。
建议你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收集一些你与对方有过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服、工号牌、工友的证言等,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到劳动局寻求仲裁吧!
最直接 打市长热线
原来单位是否有证人帮你证明,如果有人证明也行
1、 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是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单位——请走劳动争议仲裁路线,仲裁委员会会根据您提供的书面材料予以确认是否受理,(如能提供证人的身份证、住址等信息,也可作为证据),有些证据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的,仲裁委员会也会要求单位提供。
2、 如果您所在的单位是没有营业执照的——请走司法路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咨询当地律师事务所,或司法援助热线详细咨询。
如果现在工资还可以维持生活的话,就别生气了,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