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单位不买保险,不支付加班费等原因书面提出辞职,并已经离岗半个多月了,可是单位一直拒绝出具合同解除证明书,拒绝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主张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因单位不买保险,不支付加班费等原因书面提出辞职,并已经离岗半个多月了,可是单位一直拒绝出具合同解除证明书,拒绝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主张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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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的规定,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关于加班费、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应当补发和补办。
3、因为是你要求解除合同,所以不具备支付双倍工资的条件,但你可要求补偿,用人单位如果拒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可以公司未按国家规定为你支付社会保险费为由,向你支付接触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申请仲裁。
此外,如果你与用工单位之间没有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才可以申请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你好!
完全可以申请仲裁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有删节)如下: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
(一)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且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的;
第三十六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同时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或者补偿未缴纳社保的费用。
1、依法绝对能得到支持。
2、可以得到未支付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