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3家是邻居,家住农村,交通不便,现甲乙两家需要合修一条公路到家,该公路不占用丙家的任何土地资源,如果公路修成后丙家要强行使用该公路通车,甲乙两家该如何在法律层次保护自身利益?
可以找公证处公证么?或者有什么其它的好办法?
甲乙丙3家是邻居,家住农村,交通不便,现甲乙两家需要合修一条公路到家,该公路不占用丙家的任何土地资源,如果公路修成后丙家要强行使用该公路通车,甲乙两家该如何在法律层次保护自身利益?
··如果是丙家的必经之路,应当通知他家,合理修路。大家可以协商解决,否则,告知丙家,此路与他家无关,属于私人投资所修,拒绝他们使用。
可以找公证处公证么?或者有什么其它的好办法?
··如果三家协商一致,可以公证其协议。 如果拒绝丙家使用,则只能公证二家的协议,不能公证丙家什么。
首先,要确认甲乙两家所修公路的土地所有权,是个人还是国家;
其次,丙要强行通车使用的公路是否只有甲乙两家和修的一条;
再次,甲乙两家所修公路是否拥有村委会以上的真名。
以上三点确认后才能判定后期的归属
如果是丙家的必经之路,其有权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集体所有的道路上修建的公路,不能禁止他人使用。但是如果丙方享受了公路带来的便利的,应当支付一定的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