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郭冠勇)
日前,布尔津县被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
近年来,布尔津县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少数民族文物的征集、保护和利用,截止目前,布尔津县已征集民俗文物137件,历史文物75件,建立文物保护点46处,并在全疆各县市中率先建成了两个面积180平方米的民俗文物陈列厅。布尔津县文物管理局收藏的乌梁海大印和胡安德克皮大衣还被国家文物局列为国家一级文物。2004年,布尔津县荣获“小岛康誉”新疆文化文物事业优秀奖。目前,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观念在布尔津县已深入人心。
稿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