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电脑面前工作的,老板知道我怀孕后总嫌我工作做得慢,其实我比以前一点都不慢。我想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他给我减少任务量。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具体怎么规定的?
几乎没有明确的规定。这类的法律条款总是含含糊糊——可以体现政府的文化魅力,而且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一般怀孕满7个月,可以申请缩短1小时工作时间,但没有硬性规定。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我们单位的孕妇完成以前的工作量,自己买防护服。我在北京大学工作。
孕妇长时间面对电脑不好哦.
孕妇要注意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