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际条约中关于“归还遗失物是否得以索要酬金”是如何规定的?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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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市场经济下,各民事主体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拾得遗失物无条件返还时拾得人的基本义务,但是遗失人如是也做出了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也应该遵守,不能出尔反尔。当然基于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还是需要讲求一定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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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异可查看《国际经济法》或搜索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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