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都在同一个国企工作,不在一个部门,08年底至09年10月,她与她同部门的一男子有了越轨,09年10月她心里一直觉得对不起我、对不起这个家,决心与该男子断绝来往,该男子不死心,继续纠缠,去年11月我们去找了部门的领导解决,该男子拒不承认之前的一切恶行,10年5月7号上午8:27分又用公用电话骚扰、威胁我妻说了2遍:“我已经给了你很长时间了”电话就被我妻挂了,跪请大家帮我出下主意
可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处罚它。也可以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精神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因此,你可以在他打电话时,给他录音取证,固定手机短信、通话清单等证据,(就是说他打电话就接,无论你说话与否,能录下他的话,或者留下通话记录就行),然后可以达到5次时,就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诉其干扰你们的正常生活。。。通常来说,公安机关会先采取教育训诫的办法,如果他听了,就算了,如果他仍然如此,或采取更过激的手段,则公安机关可以对其依法进行处理。。。拘留过几天后,我想他就不会了
关于之前的越轨行为,因其不触犯法律,所以就不要再提了,对你们夫妻的感情、对你爱人的心情都有好处的
阉了他,看还做恶
要夫妻两人合作,搞个电话录音后再去投诉.
你最好是报警啊!
反了他啦,本来这事是你理直气壮的,看这情形好像是你骚扰了他的老婆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