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说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在英美法系,保释制度已较为发达,立法趋于完善,司法实践经验也较为丰富。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与之在某些做法上相似,但有本质的不同,且实际适用比例并不高,作用有限。而司法领域里的一些突出问题如高羁押率、长期羁押、超期羁押等大大阻碍了中国刑事诉讼的民主化进程,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如何才能既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到法庭审判,又保护其应有的自由权利呢?为寻求解决方法,司法界把目光投向了国外的保释制度。保释制度中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其中蕴涵的权利观念及其周密的运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