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物丢失如何定性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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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夺案中,小偷把赃物(事主称值1700元的项链)丢失了,事主也无法提供项链发票,如何定性?

“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乘人不备, 公开夺取的行为;而“小偷”是指在没有人看见的情况下的窃取行为。那么,你这“抢夺案中,小偷把赃物……”就前后矛盾了。哈。

要证明此事的存在,事主不仅可以提供项链发票为证,也可用其他的方法证明,比如抢夺现场的目击证人,现场的监控录像等都是可以证据的。

另外,涉案物品的价值既不是以事主自称的价值为准,也不是以发票为准的,而是以涉案物品价格评估所(一般是由当地的物价局兼)的评估报告为依据。

一抢夺案中,小偷把赃物(事主称值1700元的项链)丢失了,事主也无法提供项链发票,如何定性?

··那就不能认定和定性,只能含糊其辞---称之为一条金项链,不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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