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业余的小贩,昨晚在沿江路一带摆些小饰品在地上卖。(没办法生活所遇,白天工资不高,还要吃饭,住房。如果不兼职做点东西好难在这大城市生活下去。)我刚摆开不久,城管就过来2话没说就把我们的东西抢收了,什么单据都没开给我们就开车走了。你们说他们这样做有理吗?(我承认我摆地摊卖东西是不对,但是现在是文明的社会,要用文明的手法啊,城管这样做的手法不是在让我们的予盾越来越深吗?你们要知道那里有压力那里就会有反抗。)我们这些弱小群体该怎样做………………。
城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执法程序执法,没收物品应出具相应手续和清单,显然城管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程序,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在很多城市都存在,建议你直接去城管中队讨要没收物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其上级城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