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可以叫我母亲的弟弟做我遗嘱见证人吗?我母亲早已去世多年!
2,还有另一见证人,我可以叫我妹妹的儿子吗?
为什么?
您好!
1、根据《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虽然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这两个人表面上与你儿子没有利害关系,但因为他们与你及你儿子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为了保险还是找其他不是亲属的人,如医院的医生、邻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