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甲和乙曾是校友关系,因某纠纷,甲找了几个朋友把乙揍了一顿,乙报警。乙受轻微伤。甲后来找了同校的丙做中间人,帮着疏通调解,乙同意收些钱后不再追究此事。但只是口头上的协议。过段时间后,甲上派出所把事情的经过陈述了一遍。警察听后,并没有对甲进行处罚,只是口头上批评教育了几句。
问:警察的做法是否得当?用不着做文书予以结案吗?(如调解协议书,处罚决定书之类的)
警察做法妥当,因情节较轻,且有中间人证明已经私了。如乙反悔应向法院起诉,而不是报警。
警察的做法正确,轻微伤不构成犯罪。轻微伤只是治安处罚的,因为情节较轻,且双方已经和解,口头批评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