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有关国家的飞机设计部门是如何解决空战提出的这一复杂命题的呢?
世界有关国家的飞机设计部门是如何解决空战提出的这一复杂命题的呢?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在我们开始研制歼―12的同时,也就是1969年这一年当中,世界有关国家的战斗机研制动向,以便和我国的研制项目相互比较。1969年1月和12月,美国海军和空军直鹧《F―14和F一15两种战斗机的设计方案。两者都是通过加大发动机的推力(提高全机推重比)和增大机翼面积(降低翼载荷)来改善机动性能的,前者还使用了变后掠翼技术,因而飞机都变得很大。它们的最大起飞重量分别是33724千克和25400千克,约为歼―5飞机的5倍。F一15A的空战推重比达到14.03牛/千克,最大翼载荷为450千克/平方米。1964年4月,英国的“鹞”式垂直起落战斗机开始服役.它从根本上改变了高、低速飞行的矛盾关系,具有异乎寻常的机动能力、但随之而来的是维护使用复杂和经济性差等严重问题。60年代末,苏联制成了米格―27和苏―17战斗机,它们都是利用变后掠翼技术来协调高、低速飞行矛盾的、由此也带来了结构重量的增加。英国、联邦德国和意大利三国于1969年开始论证“狂风”战斗机方案、他们最终采用的也是变后掠翼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