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轻武器首页M72 LAW
口径:66mm

曾作为美军制式单兵火箭筒的M72 LAW(Light Anti-armor Weapon,轻型反装甲武器)原本是由美国赫西东方公司(Hesse Eastern Company)在1958年开始研制的,是一种单兵便携式、重量轻、一次性的反装甲武器,也可用于对炮位、碉堡,建筑或轻型车辆等次要目标进行破坏。M72于1962年定型并投入生产,在1964年开始大量装备美军部队,生产商改为塔利防御系统公司(Talley Defense System Inc.,)。M72在在越南战场上首次使用。由于早期的型号不太准确,经过改进瞄准具和火箭发动机后。M72在1971年停产,并被其改进型M72A1和M72A2所取代。
M72 LAW最大的特点是采用了一种创新的概念:预封装的可以发射的火箭和使用后即弃的发射器。由于携带和使用方便,因此受到广泛欢迎,出口到其他国家并在挪威被特许生产,后来不只是被多个北约组织成员国所广泛采用,还被多个国家仿制和生产,例如英国和加拿大的66mm HEAT L1A1,前苏联仿制和生产(RPG-18和RPG-26),芬兰的66 KES 75(M72A2)和66 KES 88(M72A5),土耳其的HAR-66等等。随着复合装甲技术的发展,66mm战斗部的侵彻能力已经难以应付新一代的中型装甲车辆了,因此美军采用瑞典的AT4(美军型号M136)代替了M72系列。但由于M72系列的尺寸比M136要紧凑,更方便携带,所以至今仍然被美军部队少量装备,而且因此近几年来又针对城市战的需求而改进成发射温压弹或是具有密闭空间内发射能力的城市战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