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16的背景资料
美国5.56mm口径M16枪族的研制是始于美国陆军的作战研究办公室(OperationsResearchOffice,简称ORO)的一项研究,ORO于1948年9月在约翰斯?霍浦金斯大学创立,其目的是进行提高军事作战能力的相关研究,它的第一个研究项目是如何才能设计出防护性能更好的战斗防弹衣。ORO通过询问参加过朝鲜战争的士兵开始了他们的研究项目,第602步兵团接受询问的士兵中有大约87%的士兵表示:受地形及其他环境因素的制约,他们的射击目标的距离有95%是在300码以内,许多士兵更说他们所射杀的敌人都在100米以内。研究中也发现不经过瞄准的条件反射式射击和通过瞄准的射击同样可以将敌人击伤或杀死。根据这些研究结果,ORO认为.22口径步枪发射能控制散布形式的成群射弹在300米射程内有相当理想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这项研究是在陆军军械署人员和英国军械人员为了.28和.30口径子弹的优劣吵得不可开交时秘密进行的。ORO的研究结果实际上跟德国人十年前研制的7.92mm×33短弹的原理相同。根据这些研究结果,军械署于1953年至1957年之间实施了“齐射计划”(SALVO)。
在实施“齐射计划”期间,一些创新的设计出现了:如同时射出两个弹头的双头弹,埃利?哈维(EarleHarvey)所设计的通过改变弹头形状而使弹道发生变化的设计等。“齐射计划”在1957年作出总结,大陆军团司令部(ContinentalArmyCommand,简称CONARC)提出让温彻斯特公司(WinchesterRepeatingArms)和仙童公司(FairchildEngineandAirplaneCorporation)的阿玛莱特公司分部研制.22口径的步枪。
尤金?斯通纳(1922-1997),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从海军陆战队退役后便开始设计步枪。当时他已经设计了一些产品,但还没有达到商业上的成功,他最新的设计叫做AR-10,在T44E4和T48步枪进入最后测试阶段时才出现。AR-10是一种7.62mmNATO口径的步枪,虽然无法与前述两种步枪直接竞争,但两年后有少量AR-10卖到其他国家,如苏丹和葡萄牙。但是AR-10已经引起美国陆军的威莱德?G?维曼(WillardG.Wyman)将军的注意,他要求斯通纳和阿玛莱特公司设计高初速的.22口径步枪。新的设计要符合下列各项要求,不过最后一项要求显示了对ORO的研究结果没有充分理解:
有20发容量弹匣。
装弹后重量少于6磅。
能选择射击方式。
一发子弹能500米射程上穿透标准钢盔、防弹衣或3.4mm厚的钢板。
根据这些要求,斯通纳开始工作。为了符合500米标准的要求,斯通纳要求雷明登公司(RemingtonArmsCompany)改进他们的初速3300英尺/秒的55格令的.222雷明登枪弹。研制出来新型的弹药就是著名的.223雷明登口径弹,斯通纳开始了研制步枪的工作。他的第一个设计是传统式的设计,但在全自动射击时完全无法控制,所以他开始设计缩小型的AR-10。
新的斯通纳步枪把许多其他步枪的设计思想和细节集合起来而成的一项设计:M1941约翰逊步枪的闭锁装置,FAL的机匣盖和枪尾,T-25的枪管同轴直枪托,瑞典M42Ljungman步枪的导气系统,这个系统减少了几个活动零件,使步枪操作更简单,生产成本更低。新的弹药允许步枪使用铝合金和塑料,斯通纳的新步枪AR-15空枪重只有6.35磅(2.89公斤)。但是斯通纳也犯了一些错误,他认为没有必要给枪膛镀铬,而阿玛莱特公司也没有给枪膛镀铬的能力,但是军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研究表明,对自动武器来说枪膛镀铬有很大的好处,因此军队宣布从M14步枪开始,以后生产的步枪都应镀铬。斯通纳研制AR-15的弹药时,采用了IMR的发射药,使用IMR发射药使AR-15的性能相当可靠,但这时军方却要改用生产成本低但弹道特性完全不同的球型发射药。AR-15原型唯一的问题是9个月后,当陆军于1958年3月31日开始对其进行测试时,其完整的研制过程还没有完成,而且由始至终军械工程人员和阿玛莱特公司设计师没有面对面工作过,但AR-15的设计被证实是运作正常的,而且步兵部门报告说AR-15会是M14步枪的一个合适的替代品。但是稍后的测试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当雨水进入AR-15的枪管中时发射会导致膛炸。斯通纳重新设计并加强了枪管,但军械工程人员说问题仍然存在,这是.22口径枪管可以预期的问题。在这个时候,斯通纳听说他的步枪在军方进行的极地环境可靠性测试中发生了大问题。斯通纳飞到阿拉斯加去了解原因,发现问题出在AR-15的陆军测试人员,他们把步枪分解后就无法正确地重新组合。斯通纳认为这是操作不当所至,要求重新测试。此后,军方就开始阻碍斯通纳对AR-15的改进,但却说如果AR-15改造来发射新的.258口径――军火部门说是最佳的弹药的话可能更合适。另外,参谋长麦克斯韦?泰勒将军(MaxwellTaylor)也不支持AR-15而建议继续生产M14。为了偿还1.45百万美元的研制费用,仙童公司在1959年12月把AR-15的专利权以现金75,000美元和4.5%提成卖给柯尔特公司(Colt'sPatentFirearmsManufacturingCompany)。1960年,阿玛莱特公司进行改组,斯通纳在这次改组期间离开了阿玛莱特公司。
现在,柯尔特公司把公司未来命运的赌注押在了AR-15身上,发起一次更大胆的攻势。首先,柯尔特公司开始攻击M14步枪,然后,柯尔特公司尝试影响国防部的其他高层官员。第一个被说服的高官就是柯蒂斯?E?李梅(CurtisLeMay)将军,当时的空军副参谋长。在1960年6月4日,看过AR-15示范后的李梅将军确定采购8500支步枪以替换战略空军司令部岗哨所装备的M2卡宾枪。柯尔特公司同样去影响远景研究规划局(AdvancedResearchProjectsAgency,ARPA)。ARPA认为AR-15很适合,在1962年初夏为南越军队采购了1000支步枪。在实战测试期间,为南越军的美国军事顾问提交了有关AR-15在实战中表现的一些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