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5年前向银行借了一万多元钱,我从没还过款,银行也没追还过。前几天,银行发来通知叫我还款5万多元本息,我说已过期了,拒绝还款。银行说:如不还,将申请法院执行。请问:法院会支持银行的申请吗?谢谢!
你15年前借银行的钱是否需要归还,取决于你与银行的约定,如果当时约定了还款期限,而现在已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二年),则你可以对银行的说法不予理睬。
但如果借款时并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银行有权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所谓规定,在借款发生之日起20年内,随时要求你偿还欠款。若这个分析成立,那么。你借款之日距今才15年,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你偿还欠款及利息(有利息约定时)。
本人15年前向银行借了一万多元钱,我从没还过款,银行也没追还过。前几天,银行发来通知叫我还款5万多元本息,我说已过期了,拒绝还款。银行说:如不还,将申请法院执行。请问:法院会支持银行的申请吗?
··不一定。需要根据你们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处理。
如果是有期借款,到期后的2年内,银行可以起诉,过期就没有胜诉权了。银行是否追讨过,可以举证,你不一定知道。如果你有异议,不能直接执行,需要通过审理程序确定责任再做定论。
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你跟银行之间的纠纷从未有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或者贷款合同未公证过,银行是没有权力申请执行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他们是在吓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