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怎么说法,有保护措施吗
中国的破产法只规定了企业法人和有关组织可以破产,不少外国,个人是可以破产的,要不,你去美国试试?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破产。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肯定不行的啦。。。那谁都抢着去了,我也去然后再说破产。。。应该可以出具相关贫困证明延缓还期的。。。
国外有个人破产法,国内没有。。。。。。
现在我国无个人破产,如果有,汶川地震后,经济危机后,就不会有这么多人无路可走了。
企业有破产法保护,合伙等也可以适用。就是个人不能。暂时还没什么保护的办法。如果进入诉讼程序了,判决个人偿还债务,还不上,就慢慢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强制还款,没辙。除非人死了。没遗产或遗产执行完毕仍不够偿还,且无他人代偿。对方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