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号那天出门,发生了意外一骑辆摩托车得人撞伤了我朋友,伤势有点严重住院了,在我朋友住院期间本来协调好的肇事者愿意出所有的住院治疗法,医生说出院以后还要复诊,结果肇事者就只愿意出再院期间的费用,不愿出复诊的费用。请问大家我该怎样去索取他应该付的费用?
你可以委托个律师,帮你来打这场官司。我以前找过一个天津的律师,水平还不错,这是他的一个个人网站你可以在线咨询一下,http://www.cglvshi.org/交通事故纠纷的案子有可多,相信一定能帮你解决问题的。
除了医疗费,还有很多其他的费用,可以通过交警调解、自己协商,或者到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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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为依据,上面会对当事人双方在交通事故中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划分,事故认定书也是今后你们维权的依据。
你们可以起诉肇事者要求支付医疗、误工、交通、护理、营养等相关费用,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伤残赔偿金。
另外,对方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应当购买交强险,那么你们可以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有利于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