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合伙人一起办加工厂,他管业务,我管生产,经济也是他在管,但好多次发出去的货,他都说没收到尾款,现在关系搞僵了,他把工资全部推到我的头上了,我可以和工人一起去找客户吗?
当然可以,而且你现在来说最好的办法也就是先对找客户。如果客户说尾款已给了,客户一定会提供证据,你可以拿到证据与合伙人摊牌,要求其返还尾款,否则,可以追究其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如客户拿不出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客户给钱,也可以化解你与合伙人之间存在误会。
楼上的说的很对……
如果到时候,客户说了钱给了,那就是你和合伙人的内部关系了。但是工人的工资你还是要给的,你们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你先把工钱付了,再向合伙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