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15年人生历2次订婚1次恋爱和冥婚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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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山西《晋绥日报》连续两天刊登的消息,使一个女共产党员的名字在华北大地不胫而走。随后,毛泽东又为她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个光辉的名字,就是刘胡兰。

刘胡兰,原名刘富兰,1932年10月8日出生于山西省文水县一个中农家庭。母亲早亡,父亲刘景谦续娶胡文秀为妻。胡文秀将刘富兰名中的“富”字改为自己的姓氏“胡”,从此更名刘胡兰。继母积极投身于妇救会工作,并非常支持刘胡兰参加革命。

刘胡兰8岁上村小学,10岁起参加儿童团。1945年10月,刘胡兰参加了中共文水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了一个多月,回村后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秘书。1946年5月,刘胡兰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6月,刘胡兰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被调回云周西村领导当地的土改运动。

1946年秋,国民党军大举进攻解放区,文水县委决定留少数武工队坚持斗争,大批干部转移上山。刘胡兰也接到转移通知,但她主动要求留下来坚持斗争。这位年仅14岁的女共产党员,在已成为敌区的家乡往来奔走,秘密发动群众,配合武工队打击敌人。

云周西村的反动村长石佩怀,为阎锡山军派粮派款、递送情报,成为当地一害。1946年12月的一天,刘胡兰配合武工队员将其处死。阎锡山匪军恼羞成怒,决定实施报复行动。1947年1月12日,阎军突然袭击云周西村,刘胡兰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她镇静地把奶奶给的银戒指、八路军连长送的手绢和作为入党信物的万金油盒——三件宝贵的纪念品交给继母后,被气势汹汹的敌人带走。刘胡兰在威逼利诱面前不为所动,被带到铡刀前眼见匪军连铡了几个人,怒问一声:“我咋个死法?”匪军喝叫“一个样”后,她自己坦然躺在刀座上。刘胡兰牺牲时,尚未满15周岁,是已知的中国共产党女烈士中年龄最小的一个。

全国解放后,刘胡兰的事迹被写成书,改编成戏剧、电影、电视剧,生前所在村曾被改为“刘胡兰村”。

1957年刘胡兰烈士牺牲10周年之际,当地兴建了刘胡兰烈士陵园。在烈士墓前,有一尊汉白玉雕成的刘胡兰全身雕像。刘胡兰从没拍过照片,塑造这个形象,是靠继母胡文秀口述介绍刘胡兰的外形特征,由著名雕塑家王朝闻创作出的原件放大、加工而来。

刘胡兰展示在外面的多是凛然无畏、至刚至强的艺术形象,实际在烈士的花季青春中也曾有过丰富的情感生活。

刘胡兰生前两次订婚,一次恋爱,牺牲后又经历过一场冥婚。1946年初,家长按照当地风俗,将刘胡兰与邻村男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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