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8年前离婚,因当时除去夫妻财产外还有夫妻婚后共同经营的一店面,后经协商双方同意,由对方给我5万元,店面归他经营,由于考虑到当时对方经济拮据,5万元分由5年还清,最后一年(即2009年必须全部还清),但是对方几年来一直都故意拖拖拉拉有钱不还,每次找上门要钱都得来来往往一个多月才能催还三两千元,直至现在仍然还有2万多未还完,我于去年再婚,不可能再象以前一样在要钱的时候长时间找他还款,我想一次性解决这个问题,请教熟悉法律知识的朋友我该怎么办?还有我想追讨对方逾期未还款的合理利息可以吗?如果可以那又应该以多少利息为合法利息?
你提问的其实是三个问题:
一、我想一次性解决这个问题,请教熟悉法律知识的朋友我该怎么办?
协商不行,你就起诉吧。我不赞成通过支付令的方式,因为只要对方提出异议不论异议是否成立,一切白费力气。所以,操作起来往往行不通,反而会误事的。
二、还有我想追讨对方逾期未还款的合理利息可以吗?如果可以那又应该以多少利息为合法利息?
你可以主张他给付逾期付款部分的利息,利率一般多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计算标准。数额很少的。
三、由于当时的协议是股权转让协议,而现在对方违反协议恶意拖欠购买股权的金额,我是否可以要求中止协议,关闭店面,直到问题解决?
你不可以要求中止协议,因为你们目前仅仅是债权债务的关系。即那店铺不再是产权待定,而是属于他的,他只是欠你2万多元,如此而已。不过,你可以申请法院保全他价值2万多元的商品乃至其他财产。判决后以此申请执行。
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因为本案比较简单,可以直接申请支付令的形式要求对方还款。具体要求须到法院了解。各地法院要求不同,最好把离婚协议带着。
管辖法院可以是店面所在地法院,也可以是你前夫(妻)住所地法院。
可以请求合理的利息,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但首先你要确定5万元5年还清中是否约定每年还多少。如果没有,你只能请求未还的2万多元的利息,从10年1月1日起计算,年利率为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