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局审问
警车通过一个灯火辉煌的街区,从建筑外观判断,我想我们是“荣幸”移送到了沙角县级的警察局。当晚除了给我们一盘炒饭外也没人来“问候”,令我高兴的是,小田已经早于我们先到“局”里“上班”了。我们三人没有被安排进“班房休息”,而是锁在警察局的办公室里。后来才了解到该局的“铁栅栏”已经“客满”。我虽然极其疲惫,但由于恐惧和紧张,几乎一夜都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我和阿三被投进了“铁栅栏”,而单留小田在办公室“办公”。
警察开始审讯我们了。
审问笔录的是一位相貌和蔼的警察,除了例行的案情询问外,没有一句过火的语言。这与我们在电影上见过的凶狠审讯情景差距很大,末了他还安抚我说“没事”。这使我的心情格外轻松,蛮以为可“当庭开释”。可是我们在警察局一“住”就是六天。第七天早餐后,我们被告知将在中午移送“巴真武里监狱”,警方告我们“二级谋杀”。我们竟然成了谋杀警察的杀人犯?情急中,小田要求警方把此事通知中国大使馆,请求使领馆协助。警察是否通知中国驻泰使馆,我们不得而知,但直到我们被释放时从未见过中国大使馆的人或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