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市民今后都能泡上温泉了。市规划部门表示,我市已经在建和拟建多处大众化温泉项目,以后的每一处大型温泉项目,都要安排两种不同标准,满足高端和普通顾客需求。
8处温泉未开发
据了解,全国滨海城市很多,但像厦门这样拥有许多温泉等地热资源的则不多。近年来,温泉开发热方兴未艾,但多朝高档化方向发展,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价格偏高。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目前已知的温泉点有十多处,分布在同安、翔安、集美、海沧以及厦门本岛,其中未开发的有8处,分别位于同安的汀溪镇、五显镇,翔安的马巷镇、新店镇和大嶝岛,海沧区的东孚镇。其中,汀溪镇西源村温泉流量每天300立方米,温度48℃;新店镇洪前村温泉流量1500立方米,水温58℃—67℃;东孚东瑶温泉每天出水1500多立方米,水温在70℃—80℃,很具开发价值。
目前,厦门市已经开发的温泉有4处,分别是同安洪塘镇洪塘温泉、汀溪镇坤泽洋温泉、海沧东孚汤岸温泉、集美杏林湾温泉,拟开发的钟宅湾温泉水温度有56℃,流量也有1500多立方米。
政协委员建议开发 “人民温泉游泳场”
为了让广大市民可以享受温泉,市政协委员吴丽冰在提案《厦门的温泉开发勿忘惠民》建议:我市所有温泉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统一规划和审批,合理确定开发经营年限,实行年限循环制,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40年;由政府统一组织规划,划分高档、普通经营温泉开发项目与地点。
吴丽冰建议,合理开发一定数量的“人民温泉游泳场”,由体育局负责经营,就如现在的人民游泳场,收费不高但须由物价局核定,以保证绝大多数市民均可得到基本的温泉享受。
规划建设 更多温泉泳池分档经营
厦门市规划局近日答复称,全市温泉资源保护利用,市委、市政府已专题审议过,已经明确由市里委托市土地开发总公司进行全面收储。根据开发利用规划,分批出让温泉的经营权,经营权的设置时间应符合国家的规定,每日开采量也应有限定。
目前已建的海沧东孚日月谷温泉周边,市政府已在建一处大众温泉,并拟在杏林湾园博园温泉旁边,也建设一处大众温泉,直接与解决失地农民发展出路挂钩。因此,从规划角度,每处大型温泉都安排两种不同标准和顾客层次的开发项目,满足市民及游客的需求。
厦门市体育局认为,近几年,由政府直接出面作为市场开发经营主体的领域越来越少,比较可行的是通过市场招商引进企业经营。对于招商后经营收费过高、多数市民消费不起问题,可在“招、拍、挂”的环节中设定条件加以解决。
他们表示,争取规划建设更多的温泉泳池,满足市民健身的需要。
(杜世成 陈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