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巴黎的流浪者
这世界,有富人就有穷人,有一掷千金的豪华生活,也有只为活着的流浪者。
来巴黎的第二天早晨,我沿着塞纳河左岸步行往圣母院,在靠近gare d’austerlitz时发现有三个露宿街头的流浪者竟然安然地睡在马路中央的安全岛上,他们除了身上的毛毯与身边的纸箱外(好像是装酒的箱子)一无所有,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各种车辆不断地从身边穿梭,毫无感觉地做着“叫花子娶媳妇”的美梦。
法国的共和国宪章上写着,法国的国家精神是“平等,自由,博爱”。在我从各种媒体得到的印象中,法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完善的,许多保护公民利益的法律都是法国为世界先的。如1881年的言论自由法案,1881年开始实行九年免费义务教育,1901年通过公民自由结社法案,1905年通过宗教自由法案,1936年全世界第一个国家实行劳动者带薪度假法案,1945年通过公民免费医疗法案,1962年准许妇女堕胎,1988年通过全民最低收入法案(流浪者也一样有最低收入的规定),2000年通过所有居住者免费医疗法案,也就是说,你只要在法国停留超过三个月,哪怕你不是法国公民,哪怕你是偷渡来的非法移民,没有公民医疗保险都可以得到免费医疗。为什么还有人过着流浪的生活呢?
后来据旅馆老板李华阿姨介绍,巴黎街头的流浪者(或乞丐)大多是前南斯拉夫的波斯尼亚或东欧其他国家来的,他们大多有合法的居住权,但也有法国人。其实他们都可以向政府申请失业救济金,有人拿到钱后便买酒喝,直至身上的钱用光为止。而法国人中的流浪者有许多并不是没有家庭子女,而是在他们的思维里,自由自在的流浪才是他们想要过的生活方式,有些则是因一些突发事件致使人生直落谷底而离家出走,有些是从少年起就没能“成功浮出水面”的人。
巴黎的流浪者也有他们自己的俱乐部,位于左岸卢森堡公园旁,是由私人基金会和社会慈善组织捐助支持的,叫“巴黎流浪者文化中心”,每周二,四,六(21:00-01:30)都有讲座活动,讲座涉及国际时事,文学,声乐,艺术等,主讲人有作家,记者,医生,演员,艺术家,建筑师等所担任的志愿者。
那他们为什么不自己找工作呢?
法国的许多企业主认为没住房的人诚信度不高,而不愿意雇用。这样一来,这些流浪者就很难找到工作,就更没钱租房,形成恶性循环。不少人便以乞讨为生。在巴黎还有一种解释是:他们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于是,乞讨也成了崇尚自由一种表现方式。法国住房及城市部女部长克丽丝蒂娜-布丹曾想动用警力强制将这些流浪者送到收容所,而这立即遭到了法国红十字会,堂吉科德帐篷协会等人权组织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强制收容侵犯人权。这些流浪者有选择的自由,因为他们根本不愿意去收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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