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期间我们都从地理课本上接受过这样一条信息:我国的珠穆朗玛峰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海拔8848米。“赤子无罪,怀璧其罪”,“最”这个造就排他优势的字眼让这座山峰在成为国人自豪的同时,也成了充满理想主义的人们朝思暮想的征服对象,每次有人向这个“最”发起的挑战都会受到额外的关注。这类事件被关注是正常的,可今年的“攀珠”行动被“充分”关注得有些变了味儿了,特别当某些商业利益掺杂到其中之后,让这台关注戏便得更加扑朔迷离。可如果我们冷静下来,会发现原来事情其实并没有那么令人激动。
攀珠和征服这座世界最高的山峰无关——珠峰历史上的存在、当前的存在和未来的存在都与人类的攀登没有关系。老子说“天地不仁,视万物为刍狗”,珠峰不会感知人类的行为、也更不会在意人类的行为,一厢情愿的宣称征服多少有点儿自作多情的味道。如果说征服,与其说是人类对自然的征服,不如说是人类对于自身能力的证明、是对自我的一种征服。今天你只能攀上乞力玛扎罗、明天却能攀上了珠穆朗玛,这固然是一种胜利,今天你只能攀上香山的“鬼见愁”、明天却能攀上妙峰山,这又何尝不是对自我能力的进一步挖掘、是一种对自我的征服!正如竞技体育,它真正的意义在于与自我的竞技——本•约翰逊跑出9秒83的纪录对于一个原本最快能跑出20秒28的人来说远不如他自己能跑出19秒83的意义重大。作为看客的所谓“体育爱好者”从别人的竞技中或许能够获得“主角带入法”的快感,但与真正的体育精神无关。
攀珠的狂热反映是对被诠释为“人类一定能够战胜自然”的“人定胜天”思想在体育领域的贯彻。其实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从来就没有人类战胜自然的狂妄,只是到了近现代某些理想主义者进行了“春秋证我”的内涵注射。“人定胜天”原始出处应该是《逸周书•文传》,《逸》中有“人强胜天”的说法,晋孔晁的注曰“胜天,胜有天命”。当代曾有许多人认为荀子、柳宗元、刘禹锡有“人定胜天”的思想,其实《荀子•天论》的旨意是“天人之分”、是天管天的事,人管人的事,并没有认为人能管天,它的思想价值在于以现实经验理性取代天命万能的信仰。荀子说的“制天命而用之”中这个“制”涉及的对象是“天命”,不是“天”。柳宗元、刘禹锡也是继承荀子的“天人之分”思想而已。有一个笑话:两只蚂蚁在聊天,突然一只蚂蚁对另外一只说:“快跑!大象来了!”说完自己就跑开了,跑了一段猛然发现同伴不见了,回头一看它的同伴正躺在路上的一个小坑里,还高翘着一条腿。它就跑回去,说:“你还不快跑?!”另外一只蚂蚁说:“嘘!别让大象听见,我要绊丫一个跟头……”非要去“征服”自然的想法和蚂蚁绊大象仿佛比肩。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一种和谐,而不是征服。
当体育活动动辄和“民族”、“国家”等字眼结合起来的时候,体育也就与“胜固欣然败亦喜”的态度不相干了。况且很多人对于竞技体育是一种“嫌贫爱富”的态度:比如说足球,踢赢了就说“咱们的球队赢了”;如果输了就说“他们怎么又输了”。攀登珠穆朗玛峰本来是登山者自己的行为,但这种行为被期许为“咱们”的事情之后便越发有些无聊了。
本来一个登山者个体的行为却非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对于喜欢做秀者来讲固然是有一种“人来疯”型的快感,可对于更多真正以登山为目的的人来讲却成了一种暴露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