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普陀山旅游行业的价格行为,维护好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者满意度,促进国家旅游消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日前,普陀山物价分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了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这次普陀山的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根据普陀山景区特点和普陀山住宿餐饮价格干预执行情况,组织力量妥善安排,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开展此项工作。其整治范围包括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内的交通运输服务(包括索道、电车、电梯、汽车、游船等)价格和旅游景区停车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旅游景区内经营者、旅游购物定点单位和旅行社的价格行为。重点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违反规定向游客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八大项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据悉,这次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期3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1月2日至11月15日为宣传教育阶段;第二阶段从11月16日至12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第三阶段从2010年1月1日至1月20日为总结整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