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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大省建设的意见》精神,做大做强怀远县旅游业,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怀远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怀远县委、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六部分,从组织领导、发展思路、目标任务、规划建设、发展环境、扶持政策等方面对今后一段时期的旅游工作提出了要求。
《意见》指出,“十一五”及今后若干时期,该县旅游业将以“涂山、荆山、淮河、芡河、常坟”等旅游景点为基础,以“大禹文化”为支撑,以开发建设“涂山——白乳泉风景名胜区”为突破口,打好涂山牌,弘扬禹文化,舞好花鼓灯,打造淮河风情品牌,努力在全省形成南有“黄山胜景”,北有“涂山古韵”的发展态势。
《意见》明确,未来三年,将本着旅游开发与城镇建设一体化,人文景区与自然景区一体化,开发建设与资源保护一体化的原则的原则,重点抓好涂山-白乳泉的开发建设,打造四大旅游板块(即涂山大禹文化旅游区、常坟人文与自然相结合旅游区、龙亢古迹文化旅游区、芡河湖休闲度假区),建设三条城市景观廊道(即淮河景观廊道、涡河景观廊道、环荆山景观廊道),努力把怀远建设成为皖北著名的旅游城市。力争到“十一五”末,接待入境旅游者10000人次,接待国内旅游者35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0亿元人民币,占全县GDP的6%。
《意见》要求,在组织领导上,成立县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旅游行业协会,从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两个方面对旅游业的发展进行指导和规范;在行业管理上,从放开旅游市场、加大市场监管、整治景区环境、密切区域合作、加强旅游促销等方面入手,推进旅游企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标准等规章制度,使旅游业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在基础建设上,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积极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吃、住、行、游、购、娱”要素建设,提升旅游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在发展思路上,围绕加快重点景区景点建设,突出发展规划和旅游项目两大抓手,加强旅游产品开发,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意见》决定,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县财政从2007年起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在2005年预算基础上增加30万,专项用于旅游规划编制、宣传促销、景区景点开发、及相关奖励等,重点乡镇相应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整合各类相关资金和项目向旅游业倾斜。《意见》还就涉旅的项目和旅游企业政策优惠明确了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