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质监所执法人员在景区内检查导游人员IC卡
为了迎接奥运会,更好地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我省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根据《吉林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关于开展迎奥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奥运前后,全省各级旅游质监机构将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治理整顿的力度,开展一系列大规模、高密度的旅游市场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包括旅行社是否使用私自制定含有“霸王条款”的旅游合同,是否存在“零负团费”或越范围经营旅游业务行为,旅行社营业部(门市部)是否存在承包、挂靠经营或变相承包、挂靠经营行为,导游人员是否合法从事导游活动等。
检查中,各地旅游质监部门将集中精干质监人员,积极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旅行社企业经营行为及导游人员执业情况的检查,做到程序合法化、执法文明化、处罚结果公开化。同时,还进一步督促各地旅行社加强对导游员业务和安全常识的培训工作,确保在奥运会期间派出带团的导游员一定要有经验、有责任心。
截止目前,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联合吉林市旅游监察大队对吉林地区35家旅行社及门市部进行了检查;联合延边州旅游质监所对延吉市20家旅行社及门市部、珲春市7家旅行社、图们市2家旅行社、敦化市3家旅行社、安图县3家旅行社进行了检查,联合松原市旅游质监部门对松原市的10家旅行社进行了检查。
按照“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原则,旅游质监部门对没有使用规范旅游合同文本和旅游业务团队档案不规范的旅行社进行了业务指导,对13家涉嫌违规经营的旅行社立案调查。对导游员IC卡无年检、旅行社委派无证导游带团、导游员私自承揽旅游业务等行为进行了处理。
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将会同省工商局经济稽查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吉林省海航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长春市华夏旅行社有限公司、沈阳市长白山旅游有限公司长春“顺通之旅”办事处、长春市交通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省飞扬旅行社有限公司、长春五州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六家旅游企业以“零负团费”方式违规经营旅游业务,严重扰乱旅游经营秩序的行为进行严惩。
据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赵红石介绍,为了让奥运期间来我省的中外游客切实感到吉林省旅游市场的良好氛围,省旅游质监所将持续开展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系列行动,并于6月至10月期间,结合各地检查情况,对全省旅游重点地区进行高密度的抽查,从而不断提升我省旅游行业接待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