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旅游局今天向媒体公布全市导游最新管理政策,从今年开始导游队伍严格进入,放宽出口,进一步强化导游年审,面试增加市情考核,对年审不合格和拒不参加年审者将严肃处理。
济南市目前导游员超过3500名,每年仍以近20%速度增长。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导游队伍执业素质逐步提升。但导游队伍建设与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还有一定差距,全市导游职业化水平偏低,30岁以下导游员占总数的78%,中高级导游不到导游总数的1%。部分导游学历、知识和业务水平偏低。兼职导游占导游总数27%,远远低于全国60%的平均水平。外语尤其是小语种导游员偏少,不到导游总数的10%,与济南市加快对外开放需求不相称。导游事业社会信誉度不高、薪酬不稳定、社会保障制度需进一步落实,全市导游队伍的自律组织建设滞后。
济南市旅游局宣布,导游必须做到“四爱(爱祖国、爱城市、爱旅游、爱游客)”、“四懂(懂景物、懂商务、懂政务、懂服务)”, 这是新时期济南导游工作的行动指南。今后政府管理部门将构建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导游自发”的导游教育培训机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面监督导游服务质量。市旅游局将进一步严格导游单位变更手续,转出单位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对导游本人的任职总结做出鉴定意见,鉴定不合格的导游必须待岗再培训,培训合格前其他旅行社不得录用。
济南市旅游局强调,用人单位要合理支付导游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带团补贴,缴纳各类保险。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不得通过年检直至吊销《旅游经营许可证》。导游每次出团,旅行社应为导游购买旅游意外险。从今年开始,全市各旅行社要把导游评价结论与导游员经济收入挂钩,形成积极向上的导游激励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