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旅游局积极处理旅游投诉,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全年共受理旅游投诉10起,均得到了及时的处理。主要处理了巴州区天府宾馆擅自使用星级标志、通江县中峰洞未严格执行门票价格规定、诺水漂流旅游安全投诉等案件。5月,游客举报巴州区天府宾馆擅自在霓虹灯广告牌上悬挂二星标志,市旅游局执法支队通过明查暗访对该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该宾馆按要求摘除了霓虹灯广告牌上的二星标志。7月,达州市三名游客在诺水河溶洞漂流时身体受伤,通江县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将受伤游客带到县医院治疗,并对诺水漂流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勒令其整改存在的问题。在通江县旅游局的耐心调解下,受伤游客与诺水河漂流公司达成了赔偿协议。8月,达州市游客投诉中峰洞未严格执行门票收费的相关规定,未对60岁以上的老人和残疾人实行优惠,通过调查处理,中峰洞退还了多收游客的费用,并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