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阆中市旅游系统灾后重建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申报工作稳步推进

王朝旅游·作者佚名  200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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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国务院令第526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精神,中央财政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贷款实施贴息政策,作为39个重灾区之一的阆中位于其中。为规范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益,阆中市旅游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涉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涉旅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申报。

目前,杜家客栈、李家大院、水码头、电信宾馆等16家涉旅单位,按要求填写了《贴息资金需求规模申报表》,申报贴息的贷款资金总额达8500余万元,并已汇总上报市财政局经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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