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局部调整规划近日在南京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公示,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昨天,家住雨花台区的张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雨花台景区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在景区范围内不能建楼房,然而他在规划公示总图上却意外发现,在景区南大门西侧的规划图纸上突然冒出了一些建筑来。
市民张先生说,在规划展览馆通过规划图看到,雨花台景区规划范围是由雨花东路、共青团路、纬八路围合组成,本次将养回红村、荷花营作为此次规划整治的重点,现有的养回红村地面上的建筑将被拆除,规划建设150标间的雨花休闲中心和青少年教育基地。对于这个规划他没有任何意见。不过让张先生看不懂的是,为什么在雨花台风景区南大门的西侧有一大块地在局部规划图上并没有显示出该地块今后作什么用?而在总图上却标出了这一地带今后将建居民住宅。
记者仔细看了雨花台景区规划图后发现,整个雨花台风景区就像个大钟,即将拆迁的养回红村正好在大钟底部的东面,而在大钟底部西面则标出了一些新建的建筑,如花好月苑、雨花地税局等。从整个图来看,建筑和景区很不协调,而在花好月苑东侧,图纸上明显标出了一些建筑,共有11栋楼。
对于张先生的质疑,雨花台景区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景区确实存在这个问题。他说,由于历史原因,景区西面建了一些新楼盘,如花好月苑,要想将其置换似乎不可能,代价太高了,而在楼盘的东面现在也的确空置了一些地,这些地雨花台区政府已经将其划给了景区,供景区使用,目前刚刚办好用地许可证。至于这块地今后该怎么用,目前还没有明确。不过,此次改造需要花费近4个亿,对于景区来说很难支付,他们将借鉴中山陵园风景区的一些做法,拆一部分建一部分,以达到资金平衡。对于该地块今后将用作什么,他也不好明确说,但不排除在这里进行房产开发。
记者了解到,1999年8月20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其范围包括:雨花东路至雨花台街以南,纬八路以北,雨花台街、共青团路以东。即使在一般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擅自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建筑物和设施。确需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设施的,必须符合风景区规划。
然而记者发现,张先生所说的那些建筑正好在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所划定的景区范围内。于是记者采访了南京市规划局,规划局有关人士称,此举不妥,即使是为了平衡资金也不能拆了东面的居民楼再在西面盖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