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Sa离婚第三者被指多位富豪 隐婚报税触法律?(2)

王朝女性·作者佚名  201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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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Sa离婚后绯闻不断

阿Sa神情轻松避谈绯闻

前日下午3时多,阿Sa的车驶到其位于跑马地的娘家,15分钟后,阿Sa乘车出发到位于天后屈氏街海景大厦的排舞室,与好姐妹阿娇一起排舞。穿上运动装的阿Sa,头上戴上黑帽,精神看来不俗,见到记者亦露出微笑,见她步伐也很轻松。然而面对有关马化腾的问题,如可有发展空间等,她也一概不作响应,匆匆进入工厂大厦的排舞室。

有此一说

Sa基瞒婚报税或触犯法律

有香港律师表示,如果秘密结婚的艺人在填写报税表时,在婚姻状况上填写“单身”的话,就会被当做是虚假声明,如果税局发现并成功举报,轻则罚款,重则监禁6个月。原来根据香港法规,秘密结婚的艺人,不论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交税,必定要向税局申报其婚姻状况,假如有人向税局隐瞒已婚状况,更有可能触犯法律,最高刑罚会被监禁6个月。

一度瞒婚的杨千嬅,早前出席活动时表示,跟丁子高婚后曾报过一次税,虽然两人财政独立、分头报税,但是已经申报结婚。“全宇宙都知我们结婚,老公怕被人拘捕,结了婚就立即申报了,我也有申报,连父母免税额都报了,想尽快生孩子多点免税额,希望三年抱俩。或者其他人都有报,这些是私事,我们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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