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识三天他要求同居(3)

王朝女性·作者佚名  201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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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见面

“完美男人”竟提出同居

就当我还没有想是不是该放慢脚步时,第三天,方俊又打来电话要我去他家,“我准备了一桌你爱吃的饭菜,就等你来尝啦!”方俊的家里比我想象的还要整洁,还要温暖。他的饭菜也异常的可口,但我的心里却总是七上八下,甚至开始后悔自己的单独赴约。事情真的在往我担心的方向发展,他提出希望我住过来当女主人,而且手也变得不安分起来。我用力挣脱他,冲出了他的家门!做了几十个小时的美梦一下子醒了:差点就为自己的幼稚付出代价!

当我正在为自己的成功逃脱而庆幸时,一回头,看到他又在我身后。我没办法,和他走进了北京东路上的一家茶馆。

方俊对自己的鲁莽向我道歉,但他觉得,如果两个人相爱,做一些亲密的事是很正常的。他还说我就是他要找的人,希望我能尽快成为他家的女主人。

我也想和他有进一步的发展,但毕竟我们认识的时间太短,我希望能再给彼此些时间。

方俊妥协了,但每次见面他都会老生常谈地说起这个问题,他竟然还帮我请了心理医生,让我去看病。唉,非得住到一个房间的男女才能叫爱人吗?爱情严肃点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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