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医学疾病”,这是因为一些孕妇患上一些不常见的医学原因而不宜自然分娩。这些情况包括:
1.妊娠合并心脏病
先天性心脏病如房间隔、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主动脉狭窄,马凡综合征等;风湿性心脏病如二尖瓣狭窄及关闭不全,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及狭窄等;妊娠期特发的疾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围生期心肌病等。
这些疾病在妊娠以后可以引起心力衰竭、缺氧发绀、静脉栓塞和肺栓塞等,严重时可以导致孕妇死亡。因此,严重病例不宜怀孕,已经怀孕的也应该在妊娠早期时行人工流产。对于病情较轻的,在妊娠晚期,医生会提前进行分娩计划,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剖宫产。因为自然分娩的产程中孕妇的体力付出强度可以加重心脏负担,诱发心力衰竭致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