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孕妇应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注射;必须输血时一定要确认血液或血液制品是经过梅毒、艾滋病等严格检验的;如果一定要使用如针头、注射器这样一些刺穿皮肤的器具,要坚持对器械进行消毒处理;应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者严格遵守一人、一针、一管和一用一消毒的规定;避免与他人共用注射针具进行静脉吸毒。
6、产前保健时,至少做一次性病项目的筛查,(目前我市对所有孕妇均实施梅毒及艾滋病的免费筛查)以便及时发现妊娠期的性病感染,一旦发现需及早进行正规治疗,以免胎儿感染及使已感染的胎儿得到有效治疗。必要时需终止妊娠。
7、孕妇性病治疗原则:诊断必须明确。越早治疗,效果越好。治疗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追踪观察,确保彻底治愈。传染源及性接触者需接受检查或治疗,治疗前及治疗期间禁止性交。所生婴儿需接受检查及随访,以确定有无感染。
8、对患有性病的新生儿应立即给予规范治疗,并注意定期追踪随访,确保完全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