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7歲了,交過一個男朋友。我20歲那年認識並交往的,他比我小兩歲,我倆都是初戀,我們從來不會吵架,可是最後我們因為是否要發生性關系而在交往兩年後分手。他想發生關系,而我不想。
我當然很清楚現在這個時代發生性關系、未婚先孕、同居等等相當普遍,我也能理解和接受,但我無法接受這些事發生在我身上,所以我們協商不成,我們分手了。我之前很難忘記他,但因為他得糖尿病了,為了我的子女及之後的生活,我們無法重新在一起,後來我慢慢地忘記了他。開始了無數次的相親,但總沒有合適的人出現。其實我的要求很低,我想找一個踏實過日子、孝順父母、有上進心、最好是個北京人,至於車、房有沒有都無所謂,關鍵是人。我身邊的朋友對我的評價都很好,對我也很好,但就是怕他的不穩定和花心而傷害我,覺得做好朋友比作男女朋友好。
我聽到他們這麽說時,起初沒有什麽感覺,後來說的人多了,我在反思,難道是我錯了?我除了認為把“第一次性愛”在新婚之夜給自己的老公以外,其它的地方沒有什麽和其他女孩不一樣啊?長得雖然不漂亮,但也不難看啊?工作也很不錯,家裏也很民主和開明啊?他們也覺得我適合做老婆,但為什麽不能和我在一起交往呢?難道真的是怕傷害我?還是真的我錯了?我想不明白,也想不通。
我現在很想知道我是錯了嗎?您幫幫我好嗎?我現在很無助,不知道該怎麽辦了,我現在的年齡越來越大了,我真的好想踏踏實實的談戀愛,然後走進婚姻的殿堂。
愛和性是一體的,一個愛你的男人肯定想和你發生性關系,你可以拒絕,但不要認為對方是想玩你,因為這是人的正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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