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雅虎奇摩涉嫌商标侵权遭索2000万元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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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早间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最大的3C渠道商灿坤今日将召开记者会,称将控告台湾最大入口网站Yahoo!奇摩侵害灿坤商标权利,并索赔1亿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000万元),及保留追加求偿金额至新台币4亿的权利。

对此,Yahoo!奇摩表示,这件事情乃某位博客网友行为,与Yahoo!无关,针对灿坤的指控,Yahoo!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灿坤表示,今年农历春节前,收到消费者投书表示在网络上购买商品受骗,有网站标榜着“灿坤、灿坤、灿坤-灿坤网络旗舰店”名号,消费者点阅后并采购商品,但最后发现该网站并非是灿坤3C的官方网站,而是Yahoo!奇摩的购物网站,经营者是“兴奇科技”。

灿坤表示,当他们发现该博客擅用灿坤的商标来做不实的宣传时,曾以存证信函方式,希望Yahoo!奇摩禁止该博客网站与其购物中心的连结,以避免消费者受骗,但Yahoo!奇摩并没有善意响应。因此,灿坤在4月下旬,到台北地方法院递状,针对该名博客、Yahoo!奇摩及兴奇科技,提出侵害灿坤商标的诉讼,并请求新台币1亿元的损害赔偿。灿坤表示,将保留追加求偿金到新台币4亿的权利。

而Yahoo!奇摩则解释,这件事情的原由是因为兴奇科技为了回馈网友,针对广大博客提出了“兴奇大联盟”分红制度,凡是博客在文章、个人部落格中,撰文推荐商品,并且放上该商品销售的链接网址,如果因而促成交易,该名博客即可获得商品利润3%至5%不等的分红。此种模式是现在很流行的社区分享利润营销。

由于某位博客为了让个人的博客有较高的流量,并购买了“灿坤”等字眼的关键词广告,Yahoo!奇摩强调“该网友是利用Google公司所经营的部落格平台网站所架设,与Yahoo!奇摩一点关系也没有”;当Yahoo!接到灿坤来函时,就已将该博客停权并终止合作关系。也将这处理过程告知灿坤,但不为其所接受。

针对灿坤今天大动作的召开记者会并且祭出求偿,Yahoo!奇摩资深公关总监欧玫英昨日也不惜说出重话,“灿坤公司不但滥用诉讼、且大肆炒作新闻、其居心可议”。为保护公司权益,Yahoo!奇摩也将进行搜证并保留法律追诉权。

本文由www.sdqddl.cn站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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