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抓获的刑事犯罪人员中50%是25岁以下的青少年。昨日下午,2009年广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市委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桂芳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25岁以下青年成犯罪主体
张桂芳指出,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增长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广州市25岁以下青少年刑事犯罪人员占抓获刑事犯罪人员比例一直保持在50%左右,其中25岁以下流动人员犯罪人数约占全市该年龄区间犯罪人员总数的87.1%,流动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广州市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据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统计,77.7%以上的在押未成年犯案发前不良行为积累至犯罪行为的发生都与网络、网吧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青少年犯罪总态势稳中有降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犯罪向低龄化、暴力型、团伙犯罪转变,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据悉,广州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呈现总量不断上升,但总体态势稳中有降的特点。近两年来,刑事犯罪案件作案人员中25岁以下青少年有1.86万人,比2006年减少886人,下降4.5%,为近年来最大降幅。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