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作为大众武器的道德法庭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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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有关深圳拟就“人肉搜索”进行立法的消息引发各界关注,深圳市公安局表示拟提交有关建议将“人肉搜索”纳入到有关法规中。回顾一系列引发广泛关注的网络事件,似乎都离不开“人肉搜索”:一沈阳女孩因发布有辱地震灾民的视频遭到网友“人肉搜索”,还有“钱军打人事件”、“踩猫事件”……在汶川地震的剧烈心理震荡中,王石因“捐款门”事件也被知情者披露其年薪与历次登山所耗费用……

香港立法会大楼的中央门廊,有一座雕塑,那是一个蒙面女神。这里的前身是香港最高法院,曾有一位母亲告诉孩子,这里过去是最高法院,香港最公正的地方。女孩问妈妈,那个阿姨蒙住眼睛,不是什么都看不见了吗?

泰美斯是希腊正义与法律女神,以头脑清晰著称,用布蒙住双眼,代表一视同仁。她右手持天平,左手握长剑,意喻公正与权威。传说特洛伊之战中,不死诸神纷纷参战,唯有泰美斯岿然不动,因此赢得诸神之王的信赖。

法律是当今社会的最高权威,但最高权威不是绝对权威。法律可以从肉体上制裁任何犯罪者,但无法惩戒人的灵魂,更加令人遗憾的是,公正,只是法律自身之理想巅峰,在任何国家和社会,执法者是人而不是神,因此,法律之公正带有极大的相对性。

于是,人们将道德视为法律的补充和延伸。道德比法律更早地成为人类祖先生存的共同准则,当道德的力量被法律强制性地压倒之后,它并没有从人类的生活中消失,准确地说,道德的让步不是一种屈尊,而是一种角色的转换。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需要蒙面,但道德永远不会失明。

人具有自身难以抗拒的感性的良知,乃本性使然。古圣先贤孔子称之为“人之初,性本善”。尽管有对此不屑的性恶论,但凡事自有公论,孔子生前身后恐怕都不屑于与之展开学术论证,这就是圣人。从古至今,帝王代代更迭,但唯有生前几经落魄的孔夫子成为无冕之王、万世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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