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连锁标准:须具备5家以上直营门店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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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网吧连锁企业的标准和范围,加强了网吧连锁企业管理与发展的制度建设,着力于促进网吧市场进一步优化结构、规范经营,为网吧行业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出台的《办法》与之前相比,主要的不同之处是创新了网吧连锁标准,并将网吧连锁企业的管理由事前的行政许可调整为事后的行政确认,更加符合网吧连锁经营发展的实际和其自身规律。

据介绍,《办法》的突出特点是“低起点、高标准、严要求”:

“低起点”,是指降低网吧连锁企业门槛,促进连锁网吧的快速发展。根据对当前网吧行业的规模、效益、结构的了解设定了网吧连锁企业的设立标准:具备5家以上直营门店的网吧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网吧连锁企业”,便于秩序规范、经营良好的中小型连锁网吧扩大规模、拓展品牌。具备30家以上直营门店的网吧企业可以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鼓励资本雄厚、跨区域营销网络完善的大型集团、实体进入网吧行业,整合行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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