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案就要开庭审理了,迄今已有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等涉案高官落马。媒体近日又报道,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涉入此案,日前正式被刑拘。曾有人评论说,黄光裕案证明了资本的邪恶。如果换一个观察角度,也可以感慨,收买权力其实不难。 一种持平之论说,钱无所谓善恶,关键是人怎么看待它运用它。
黄光裕一度是中国首富,他有的是钱。应当说,他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勤劳致富的,这名成功企业家旗下的国美电器为不少企业提供了销售平台,为很多人提供了饭碗。黄光裕的金钱进入商业流通领域后,就变成一种社会资本,这为黄光裕带来了财富,也极大地增加了社会福利。在这一面,金钱表现为善。
但金钱作为一种等价物,它可以用于收买,包括该买的和不该买的。不是金钱一定要收买它不该收买的东西,而是掌握金钱的人运用金钱作恶。检察机关对黄光裕的指控,据称主要是内幕交易罪和行贿罪。陈绍基、王华元、郑少东具体如何涉及此案,目前缺乏相关信息,难下结论。但这些人大多分布在政法、纪检系统,他们能为黄光裕办的事,大概就是替他的不法情事撑腰。自然,这少不了一桩桩钱权交易。
通过钱权交易,黄光裕买到一部分权力,然后以权制权,达到以小搏大发横财的目的。从时间上看,先有钱之恶,再有权之恶。而在权力作恶之后,金钱也就更加邪恶了。黄光裕有的是钱,而在权力从旁协助之后,资本才可能在邪恶的方向上发展。国家设定的游戏规则,在黄光裕面前有等于无。除了行贿,如果黄光裕被判定有更多罪行,那一定是金钱与权力合谋的结果。
资本之恶,黄光裕是一个例子,华尔街之于金融危机也是一个例子。对于资本的力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者孙中山主张“节制”。但在资本与权力的关系上,我看到了中外的某种差异。华尔街出了一批巨骗,这些巨骗逃避了政府监管,自己发了财,投资者遭了殃。美国政府在其中的责任,是“监管不力”,并无官员涉入。而黄光裕作为中国首富锒铛入狱,却把一批大小官员拉下水,完全可以说,权力本身成了金钱作恶的同谋。
黄光裕案提醒我们,必须警惕资本的力量,而政府目前所要做的,就是加强对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包括强有力监管资本的流动。而要规范市场与监管资本,必须首先规范权力,对权力运作进行有效监管。从贪官受贿之巨,我看到钱权交易的兴旺发达;从贪官拿钱不多,我又看到权力被贱卖,而在权力被贱卖的背后,则显然是一种权力的“无主”状态。
黄光裕要受到审判,落马的贪官要受到审判,被交易的权力也要有反思。掌握资本的是有人性弱点的人,所以要节制资本。掌握权力的也是有人性弱点的人,所以也要节制权力。如果权力不受节制,以美国企业家拥有资本之巨,岂不是要把满朝官员都拉下马来?对贪官处以刑罚,这是节制权力的一种办法。更为关键的是,着眼于权力本身。(责编: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