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四川长虹的前员工,“在职期间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判刑7年”,出狱后对于此事怀恨在心,便拿着手中掌握的所谓“重要证据”,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上演了一场 “申冤讨债”大戏。同时,还以所谓“受害者”的形象,利用媒体和舆论在社会上导演了一场“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50亿元”的闹剧。
对于此事,笔者以为,在四川长虹长达5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不过是又一次遭遇攻击和挑战,不仅不会因此而影响整个长虹集团的发展扩张,反而会激起社会上更多人的关注、支持呼声。中国的家电企业从做大到做强,从国内到全球,从制造到创造的发展升级过程中,会面临种种困难和阻力,任何一次的困难都是企业攀登新高峰的动力,任何一次的挑战都将激发更多人发展创新的昂扬斗志。
目前,媒体关于四川长虹“财务造假门”的报道层出不穷,许多社会人士也持着“宁可信其有”的凑热闹态度,对四川长虹展开了“口诛笔伐”。不过,笔者认为,作为前四川长虹的员工,对于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自身遭遇的问题,如果确实要举报和反映,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之下,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并按照正常法律流程解决。但该员工却利用公众和媒体的好奇和关注,以达到个人私利为目的,已涉嫌对公众认知度和判断力的误导,更涉嫌对正处于发展转型时期的四川长虹造成伤害。
更为重要的是,在事件真相并未明确、又掺杂着众多个人私利的背景下,该员工就利用公众舆论进行炒作甚至是攻击,已经涉嫌违法。我们不反对也不批评个人依法享有的言论权和表达权,但享受这一权利的前提,是不得伤害和影响他人或组织的正常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