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儿俩专"黑"网吧索要现金 构成敲诈勒索罪

王朝互联网·作者佚名  20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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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北京选择网吧上网,哥哥在四川远程攻击,以此勒索多家网吧共5.5万元。

日前昌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红军兄弟分别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3年。

27岁的陈红军和22岁的陈东军是亲兄弟。初中毕业后,二人结伴从老家四川来京在网吧打工。

此后,陈红军苦心研发了一种软件,却在上市后遇冷。

陈红军回到老家后,与留在北京的弟弟合谋,让陈东军先去网吧上网,然后登录自己提供的一个网站。而陈红军查出IP地址,进而远程攻击网吧使网络瘫痪。

随后,陈红军打电话给网吧老板,以攻击网络相要挟。二人以该方式先后敲诈勒索三家网吧,共索要现金5.5万元。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氏兄弟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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