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本公司之国内全资附属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涉嫌单位行贿罪的起诉书,本公司针对附属公司的指控将会积极抗辩。
根据该起诉书的陈述,附属公司涉嫌的单位行贿行为发生在2006年至2008年间,该期间黄光裕担任本公司主席、董事及附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附属公司作为单位行贿主体之一涉嫌单位行贿罪,所涉金额为涉案总金额人民币456万元的其中一部分。
国美电器表示,收到该起诉书后,本公司高度重视此事,并已聘请资历深厚的刑辩律师作为附属公司的辩护人。本公司针对附属公司的指控将会积极抗辩。
经咨询该刑辩律师的专业意见后,国美电器初步认为,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附属公司被最终判处犯单位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附属公司仅会被处以罚金,所承担的罚金数额不会对本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实质负面影响。本公司将会积极抗辩,务求争取对本公司最有利的判决。
国美公司公告还称,目前,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团队稳定,业务运营正常。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附属公司涉及诉讼一事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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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将于近日开庭
2月25日,本报记者从二中院获悉,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正式受理,近日将开庭审理。
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黄光裕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关被告单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一并提起公诉。
这距离黄光裕2008年11月被北京警方控制已近15个月。
(责任编辑:GH)